关于对实验耗材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武汉大学货物和服务分散采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对于该细则中未具体规定的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实验耗材采购项目,经商议,按以下规定执行:
1、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试剂类实验耗材和采购金额1万元(含1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非试剂类实验耗材,均进入武汉大学试剂管理平台(http://whp.whu.edu.cn/)进行申报、采购与验收备案,验收备案完成后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财务部凭购置发票及采购验收单进行报销。
其中,对于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非试剂类实验耗材,需先进入武汉大学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gzb.whu.edu.cn/)进行采购备案,并将经各教学科研单位签字盖章的《武汉大学货物与服务分散采购项目备案表》扫描件上传“武汉大学试剂管理平台”进行验收备案登记,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还需上传经签字盖章的“单一来源采购说明”扫描件。
2、采购金额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非试剂类实验耗材,财务部凭购置发票进行报销。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财 务 部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