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武汉大学关于调整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实施意见》经2016年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
http://zb.whu.edu.cn/uploadfile/2017/0103/201701030415565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