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指导意见
武大采购函﹝2021﹞9号
各采购申请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于学校采购需求中包含设备、工程两部分内容的采购项目,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工作,现将指导意见明确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请各单位基于采购项目内容,合理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二、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请各单位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结合采购需求和采购项目实施目标等情况,研究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情形一:
对于包含工程内容的项目确定为货物属性的,请各单位认真评估该项目所包含工程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变更价款风险和施工(安装)安全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防范和保障措施。
情形二:
对于包含货物内容的项目确定为工程属性的,请咨询后勤保障部基建管理处综合计划室(027-68754054)后实施。
三、对于已确定采购属性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须按照《武汉大学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武大采购字【2020】1号)及时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申报。
附件:相关采购政策法规及制度依据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0日
附件:相关采购政策法规及制度依据:
1、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1/t20131129_3874246.htm
2、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https://www.ccgp-hainan.gov.cn/gjj/833.jhtml
3、武汉大学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http://zb.whu.edu.cn/info/1004/126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