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武汉大学设备采购合同制作要素(供参考)
发布日期:2013-08-31  浏览次数:

一、合同甲方(或购买方、需方)

统一为“武汉大学”。

二、合同名称

国内设备统一为“某某设备(写设备或主要设备名称)采购合同”;

进口设备统一为“某某设备(写设备或主要设备名称)采购协议”。

1、设备名称应用中文表示。进口设备可用中、英文两种语言表达。

2、载明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国别、单价、总价,有优惠价的,请分别注明报价和优惠价。进口设备的价格统一以CIF武汉、美元表示。

3、详细技术配置、主要技术指标可另外作为合同附件。

4、以上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或投标书一致;如不一致,应取得用户单位相关人员的书面说明及签字。

三、交货时间、地点

1、按照投标文件或者与用户商定的时间写明交货期。

2、地点注明武汉大学某某学院(或某某部、处、室)。

四、售后服务条款

1、应载明质保期、保修期的期限:统一为从设备验收合格后计算。

2、应载明保修期限以外相关的维修和服务条款。

3、应载明维修或者投诉时的响应时间、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

4、相应设备还需说明培训的内容。

5、以上内容应与投标书或投标时的承诺一致。

五、付款方式

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对10万元以上的国内设备,学校规定验收合格后支付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3月、6月或一年后付清。对进口设备付款方式:

(1)设备合同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下时,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T/T);(2)设备合同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上时采用信用证方式(L/C),签订合同后开出90%信用证,见单即付,10%作为质保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采用电汇或其他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争议与纠纷的解决

应根据合同法明确相关内容。当合同出现争议需要仲裁时,一般提请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合同份数

学校需要三份:一份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存档;一份用于财务付款凭证;一份给用户用于验收及售后服务留执。

八、盖章签字

1、学校法定代表人为校长刘经南院士。学校设备采购合同由校长授权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签字(重大合同由校领导签字)。

2、用户代表签字。请在授权代表人之后预留用户代表的签字地方。合同附件为技术配置、指标或清单的,还需用户代表签字。

3、请用中文、钢笔签名(请提请用户代表)。

中心设备办联系电话为:(027)68754589  68754516

中心网址:zb.whu.edu.cn

中心电子信箱:cgzb@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