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武汉大学拟对轴心压杆稳定试验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轴心压杆稳定试验系统
1、本次招标共 1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标段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 11月29日。(欲购买标书的公司请登陆http://cgzb.whu.edu.cn/SBZB/BidingList_Public.aspx 进行网上标书购买,标书费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缴纳。)
四、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后财务楼四楼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 68754585
预算:20万元
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3日
根据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武汉大学拟对轴心压杆稳定试验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
1、投标人提出书面问题时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图纸、附表和附件等要求。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发答疑文件时间:答疑文件或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及时查看邮箱(不及时查看邮箱者责任自负)。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电邮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没有回复的,视同已收到。
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重新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8:30--9:00。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后财务楼四楼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405 室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地点: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1份、副本2份。
1、投标文件须载明如下内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清单、技术响应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销售许可证或代理销售资格证明等其它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货期、质保期等。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的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编排顺序必须使用格式样本。(请上本中心网站http://zb.whu.edu.cn/uploadfile/2015/0901/20150901104050187.doc下载“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投标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四、投标文件包封
1、投标文件1正本2副本合并成一个包封,封包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包括标段),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签。
2、“开标一览表”请用信封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信封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括标段)。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3、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应对每个标段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
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
3、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反不正当竞争。
(二)评审指标
一般以产品质量、技术参数、投标报价、供货期限、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同类项目业绩、社会信誉等为主要指标。
(三)评标
1、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资质、技术配置、价格组成等进行审核,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1)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有效的委托书的;
(2)投标人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4)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的;
(5)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6)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凡未按要求注明主选方案的;
(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已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配置和性能参数进行逐一比较,明确不同品牌之间的参数或配置差异;
(2)评标委员会结合投标报价、技术性能、质量差异、同类项目业绩、售后保证等进行综合评审;
(3)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的原则,独立地对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进行择优排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重新招标
(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2)因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四)定标
1、评标委员会综合各评委的评审结果,并按照评委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作出评标决定。评标决定可以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当评审结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时,须经商务谈判小组依序与中标候选人洽谈后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程序后,对最终评标决定作出书面报告并由评委签名确认。
七、付款方式
1、国内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半年后支付。
2、进口设备:(1)合同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下,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T/T);(2)合同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上采取信用证方式(L/C),签订合同后开出90%信用证,见单即付,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采取电汇或其他方式支付。
采购联系人: 张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68754585
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年 11月23 日
附件:轴心压杆稳定试验系统招标
根据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武汉大学拟对轴心压杆稳定试验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轴心压杆稳定试验系统
1.1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投标人所投标段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1.2 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总体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原装货物和完善的服务。
3.2 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全部设备的技术设计、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含税等费用。
3.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则必须提交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证书。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则必须提交以下文件中的其中一种:(1)制造商的授权文件(2)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证书及代理商(经销商)对投标人的授权文件。
3.4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5投标人需提供2012~2016年的同类项目业绩介绍表,并提交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复印件。
四、技术参数要求
4.1设备名称:轴心压杆稳定试验系统
4.2配件清单:
1) 主机框架及传动部分一套;
2) 进口品牌伺服电机及伺服器一套;
3) 进口品牌力传感器一只;
4)测量控制系统一套;
5) 品牌电脑一台(i7、1TB硬盘、4G内存、22吋液晶显示器等);
6)品牌A4黑白激光打印机一台;
7)中文版试验软件一套;
8)300kN手动拉伸夹具一套(钳口规格:板材试验:0-32;棒材试验:Ф4-Ф30);
9)300kN压缩夹具一套(上下压板设计球面调平;配导向杆(试件外径48mm,内径41mm,保证压缩试件时试件未压断时不弹出);盘径:Ф150);
10)300kN三点弯曲夹具一套:
11)国产引伸计一只(50mm标距,25mm变形量);
12)常用工具和随机资料各一套;
13)光杠导向(主机配置4根光杠,穿过中横梁,实现导向功能);
14)试件固定工装一套(固定试件(试件外径32mm,内径27mm金属管),在压缩试验时不能移动;固定点:3个,可上下移动);
15)配置位移分析系统一套;
16)力和位移传感器单独设置外置输出接口,并能与东华DH3816N静态应变测试分析系统正常连接,且需提供灵敏度系数;
17)屏风式可移动防护罩,防止实验过程中,样件损坏飞溅(具体尺寸由制造方设计,并提交使用方确定图纸)。
4.3技术指标及性能说明:
(1)设备用途:
用于本科生教学、创新、科研等项目试验,主要满足轴心压杆稳定教学试验,大学生结构竞赛中材料性能测试,科研立项中单轴拉、压应力—应变,以及压杆稳定试验。
(2)规范要求:
Ø GB/T2611-2007《试验机通用技术要求》;
Ø GB/T16491-2008《电子式万能试验机》;
Ø JJG475-2008《电子式万能试验机检定规程》;
Ø JJG157-2008《非金属拉力、压力和万能材料试验机检定规程》;
Ø JJG139-1999 《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检定规程》;
Ø GB/T7314-2005《金属材料压缩试验方法》;
Ø GB/T 228.1-2010《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Ø JJF1103-2003《万能试验机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评定》;
Ø JJG139-2014《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检定规程》。
(3)仪器主要技术指标:
Ø 最大试验力:300kN;
Ø 试验机准确度等级:0.5级;
Ø 试验力测量范围:0.4%—100%FS全程不分档;
Ø 试验力示值相对误差:示值的±0.5%以内;
Ø 试验力分辨力:最大试验力的1/±300000(全程分辨力不变);
Ø 变形测量范围:0.2%-100%FS;
Ø 变形示值相对误差:示值的±0.5%以内;
Ø 变形分辨力:最大变形量的1/±300000;
Ø 位移示值相对误差:示值的±0.5%以内;
Ø 位移分辨力:0.015µm;
Ø 力控速率调节范围:0.005-5%FS/s;
Ø 力控速率相对误差:设定值的±1%以内;
Ø 变形速率调节范围:0.02—5%FS/S;
Ø 变形控制速率相对误差:速率< 0.05%fs时,为设定值的±2%以内;速率≥0.05%fs时,为设定值的±0.5%以内;
Ø 横梁速度调节范围:0.001—250mm/min;
Ø 横梁速度相对误差:速率< 0.01mm/min时,设定值的±1.0%以内;速率≥0.01mm/min时,设定值的±0.2%以内;
Ø 恒力、恒变形、恒位移控制范围:0.5%-100%FS;
Ø 恒力、恒变形、恒位移控制精度:设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