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对后保部非晶合金铁心干式环氧树脂真空浇注变压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须载明如下内容: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资信证明;
3、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或代理销售资质及其它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交标书时带授权书及相关资质原件,备查);
   4、投标报价清单(进口设备要求CIP武汉美元报价);
   7、供应商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三份合并成一个包封,封包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产品(包括标段)名称,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投标文件于2012年3月16日上午8:00至9:00,送达至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过期不候。
    开标时间定于2012年3月16日9:00时,开标地点为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1、评标采取综合评审法。主要以投标报价、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承诺以及供应商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等为主要参考因素;
    2、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七、付款方式   国内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90%款,余额10%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后支付。
1、供应商可分标段投标,也可整体投标,但必须分标段报价;每一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2、报价单中应列出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价、数量、总金额、质保期、供货期等以及必要的配件明细及说明。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春普 68754597  许志强 68754516   传真电话:68754597
技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熊鹏程  13907184208
                                  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2年3月1日
        武汉大学配电系统改造非晶合金铁心干式环氧树脂真空浇注变压器采购项目招标的相关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相关产品,且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可以是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1.3、设备专业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涵盖相关产品,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年检记录。
1.4、投标人及设备专业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单位必须为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
1.5、投标人及设备专业生产厂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6、投标人及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7、涉及采用专利技术的供货商,必须具有知识产权拥者的专利实施许可,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知识产权纠纷,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8、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必须提供具备相关认证文件,使用的计量仪表必须要有CMC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2.1、型式试验报告和性能检验报告出具单位为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
2.2、型式试验报告和性能检验报告有效期为最近5年内。
2.3、型式试验报告和性能检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厂必须是供应商自身。
2.4、型式试验报告和性能检验报告中的试验项目齐全,试验标准依据现行国标或行标。
2.5、相同结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性能检验报告高等级产品可以替代低等级产品;不同结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不可相互替代。
2.6、不同电压等级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性能检验报告不能相互替代。
2.7、当设备的制造工艺以及结构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相应的型式试验。
2.8、供应商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试验(检测)报告;
2.9、供应商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试验(检测)报告。
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依据进行统计,运行业绩以供货合同和用户运行证明为依据进行统计。供货合同和用户运行证明的供货方和制造方必须均为供应商自身。
3.3、相同结构的产品,额定电流和分段能力高的产品业绩可替代对应等级低的产品业绩。
3.4.2供应商与代理商之间的供货业绩,但须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
3.5.4合同、用户运行证明未标明产品类型、数量、工程名称、投运时间及无法和供货合同对应的运行业绩。
3.6、供应商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3.7、供应商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4.2、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生产,产品制造周期为20天,具体供货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
     中标方需承诺产品的质保期不小于2年,且长期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以内。
SCBH15-1000 kVA 10/0.4kV非晶合金铁心干式环氧树脂真空浇注变压器   2台
SCBH15-800 kVA 10/0.4kV非晶合金铁心干式环氧树脂真空浇注变压器    2台
1.1 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文件和现在最新的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
1.2 本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及规定的条款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
1.3本技术文件与施工图纸配合使用,不一致处按较高要求执行,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供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差异表的形式加以详细描述。
1.5 本项目选用高效节能新型变压器-非晶合金铁心干式环氧树脂真空浇注变压器。
1.6 供方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总价内,供方保证需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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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载损耗、空载损耗及空载电流优于Q/GDW463-2010规定的变压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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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Q/GDW463-2010规定的变压器标准, 
声级水平满足1类区域标准要求,即小于5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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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水平加速度: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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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功能:三相绕组温度巡检、显示及最高历史记录;手动及温控自动起停冷却风机;高温报警、超温跳闸信号接点输出;仪表故障自检及传感器故障报警;远传接口:RS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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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技术要求供货的设备,包括供货方由其它厂家外购的设备和附件都应符合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1094.11-2007《电力变压器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
GB1094.3-2003《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GB1094.5-2003《电力变压器第5部分:承受短路的能力》
GB/T22072-2008《干式非晶合金铁心配电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Q/GDW463-2010 《干式非晶合金铁心配电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JB/T10088-2004《6~5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
4.1 所有绝缘材料须采用低烟、低卤、难燃、自熄材料。
4.3 采用进口环氧树脂,高压线圈采用H级或以上等级优质铜箔或电磁线,低压线圈采用优质铜箔,非晶合金采用优质产品。
4.4 高、低压线圈均真空浇注,并采用浇注后高压静置工艺。
4.5 高、低压线圈均为一次浇注成型、不切割、不刷漆。
4.6 为保证高、低压线圈能有足够强度支撑非晶合金铁心,线圈应采取刚度加强措施,以免发生线圈开裂、压坏。(需提供相应工艺说明)
4.7 铁心采用非晶合金材料,采用卷铁心结构。非晶合金铁心采用树脂和耐高温硅胶进行全封装处理,防止非晶合金碎片脱落,以免发生故障。
4.8 技术指标必须优于国家及国网公司规定的标准。
4.9 机械强度高,耐冲击:抗突发短路能力强,绕组不应有变形,部件不应发生损坏;局放小。并提供SCBH15-1000/10及以上产品的型式试验及特殊试验报告。
4.10 变压器必须防潮、防尘、防盐雾,高低压线圈采用薄绝缘环氧树脂浇注成型,线圈导体由环氧树脂的固体绝缘层所包封,阻断导体受各种有害气体和化学成份侵蚀。
4.12 低压线圈内需设通风道,使线圈散热更均匀,散热效果更好。
4.13 高压线圈分接档位位置需带有防护装置的有机玻璃罩。
4.14 高压线圈末端接线柱需带有保护用的绝缘护套。
4.15出线方式:其中3台为下进上出(封闭母线由安装方提供,供方提供箱体内转接母线的安装支架)、1台为下进侧出{供方提供与紧靠的低压进线柜连接用的TMY-3[2×(100×8)]+1×(100×8) +1×(100×8)铜母排和与变压器端相线、中心线连接的铜软接头及转接母线的安装支架,承载电流应大于变压器低压侧额定电流的1.5倍,满足事故时过负荷的使用要求}。
4.16 外壳安装电磁锁联锁装置,在带电打开门时,提供报警信号,并能输出跳闸信号驱动高压侧断路器跳闸。
5.1 提供容量不小于投标产品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至少包含温升试验、雷电冲击试验、感应耐压试验和外施耐压试验、噪声试验、突发短路试验)、质量鉴定证书, 电力系统运行报告。产品耐气候、适应环境能力、耐火的性能好,制造商需提供通过权威检测机构或独立试验室进行的C2、E2、F1的测试,获得认证证书,并且上述三项试验应在同一台产品上进行和完成。
5.2 提供铁心、绝缘填充料、环氧树脂、电磁线、铜箔等采用的材料的品牌、生产商、型号、产地清单及其产品样本、其他技术文件及相关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5.3 提供在自然空气冷却方式和强制风冷却方式下变压器的过负荷能力表。
5.4 出厂文件应包括变压器及主要电气元件的完整出厂试验报告(至少应包含绝缘电阻测定试验、电压比测量及电压矢量关系的校定、阻抗电压测量、短路阻抗测量、负载损耗测定、空载损耗及空载电流的测量、外施耐压试验、感应耐压试验、局部放电测量)及验证性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1、运输、保管、现场安装调试用图纸、资料,2、变压器的安装使用说明书,3、运行、维护、修理、调试及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参数、仪表的使用说明,4、运行、检修手册和资料,5、主要设计数据,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备品备件图纸和清单,6、变压器所用材料、部件、配件清单及包装图纸,7、变压器工厂试验标准)。
5.5  供方应在订货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需方及设计部门提供正式的详细资料包括总体装配图(设备组装后的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必须的断面图,并同时标出安装后的组件及相关参数)、电气原理图、基础图(应注明对基础的强度和水平度的要求)、安装技术要求、系统连接和安装接线图、铭牌图等(图纸及AutoCAD R2000版本光盘),待需方确认后才能生产。
6.3变压器的交接试验在现场安装后进行,试验由安装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与产品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结果或规定值相符,否则应由卖方负责。
6.4变压器由中标方送货到招标方的施工现场,并落位。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变压器中标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