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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新能源大楼室外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12.9)
发布日期:2020-11-27  浏览次数:

武汉大学新能源大楼室外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大学新能源大楼室外配电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2 9 09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2-2011-ZCGC1420

2.项目名称:武汉大学新能源大楼室外配电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8.124255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228.12425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工程地址:武汉大学工学部,校区松园路和东湖南路交汇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570平方米。采购范围:设计图纸设计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土建(包含土石方工程、新建排管(缆沟)与检查井的施工、原电缆沟盖板开启与恢复、水泥路面破拆与复原、顶管、箱变基础施工和渣土外运等),高低压电缆采购与敷设(YJV22-8.7/15KV-3×150暂定长度为380米)、箱变生产与安装及材料采购和检测试验、直至送电运行等内容。并达到供电管理部门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国网验收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合格,并符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工期:60日历天。

以上三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分别作出违约处罚承诺:安全文明施工需承诺,每发生一次违约行为的处罚金额,工期需承诺违约每天处罚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6.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供应商所投主要设备与材料(高低压电缆、高低压开关柜、箱变等)须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供应商”处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0 11 27 日至2020 12 3 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500/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4.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5.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注:注册电子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并能正常接收短信,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012909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4.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ghzb.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武汉大学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  

联系方式:任老师027-68754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珍珍、万齐威

 话:027-87272701 

电子邮箱:29506750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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