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对行政大楼PVC地板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报名。
二、工程名称:武汉大学行政大楼PVC地板维修工程工程项目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一级代理店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书证明书。
3、投标产品须获得产品质量认证和环保认证(ISO9000,ISO14000系列等)。
4、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和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检验报告(含地板胶货物和全部辅材的检验报告)和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检验报告(含地板胶货物和全部辅材的检验报告),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及其他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样品要有多种颜色,具有可挑选性。
1、材质要求:原装进口、多层复合密实型商用PVC地板胶(提供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材料)
10、产品防火等级必须符合CLASS BF1-SL,或符合欧盟DIN4102标准,达到B1级
12、环保要求:产品必须不含甲醛,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100ug/m3
2010年7月8日―2010年7月14日下午17:00,
八、报名地点: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407室(武汉大学行政楼后财务部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查验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查验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查验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联系人:段老师、赵老师 电 话:027- 68754507 68754582